網絡輿情早已成為當下人們耳熟能詳的一個詞,但網絡輿情的歷史卻非常短暫。在強調空間意識而否認時間意識的互聯網時代,“歷史悠久”未必能夠產生足夠的現實意義。相反,憑藉公眾輿論的發源地不斷轉移至網絡,網絡輿情幾乎成了輿情的代名詞,網絡輿情的重要性凸顯出來。
  據財新網報道,民政部2月10日公佈的《2014年購買社會服務指導目錄》顯示,輿情監測成為政府向具備資質的社會組織、文化企業等單位購買服務的項目,政府可委托其提供系列輿情產品和其他相關服務。很顯然,政府購買輿情並非始於今年,早在2007年前後,主流輿情信息服務商開始崛起,就意味著政府系統的目光移向了該領域。
  不過,假如拋開價值立場,僅從事實層面來看,政府購買輿情服務實際上只是被時代大潮所助推而已。因為縱觀各級政府、企業,以及高校、社會組織,甚至包括一些名人、大V,都對網絡輿情擁有較強的知情欲望。如前所析,伴隨互聯網的普及和升級,公眾輿論的發源地越發以網絡為主導,而網絡輿情的生產方式,卻又顯示出與之前報紙、電視輿論完全不同的特征,這些都要求此一時代的人與機構更具備輿情意識。
  相比傳統媒體生產輿情的專業化、準時化和有序化等特點,網絡輿情的產生必然是處於分散狀態的網民間彼此互動的產物。從事件爆發到輿論生成,也許只需要幾個小時。更重要的是,傳統媒體的輿論生產依附大的機構,但網絡輿論則常常是無組織的網民在一定時間和一定平臺上臨時“接力”的結果。
  同時,傳統媒體輿情的內容多為具有新聞現場調查與邏輯分析特征,但網絡輿論幾乎無一例外地“抽離”出具體的地域、事件關係網,所形成的必然是極易傳播和奪人眼球的一句話或一個詞。種種區別於傳統媒體輿論的網絡輿論產生的特點,最終導致理論上存在於互聯網時代的每一個機構和個人,都有獲取輿情的必要性。如若把傳統媒體長於現場新聞調查與邏輯分析的新聞優勢,與網絡數據的挖掘能力融為一體,輿情產品將是如虎添翼,不戰而勝。而具體到政府,作為掌握巨大資源和權力的龐大機構,諸如公安、城管、國土等部門,勢必經常性地卷入輿論漩渦,成為輿論攻擊的對象,這也促使上述機構更加積極主動地去購買輿情服務。
  輿情市場的擴大,意味著網絡社會已經徹底到來,信息的重要性凸現。原先試圖遏制信息流動的力量只能退而求其次,選擇以監測信息流動狀況的方式應對變化中的社會。作為技術賦權普通網民的一次偉大試驗,互聯網在中國的普及和推廣改變了政府治理社會的理念,也逐步刷新著政府與民眾之間的權力關係。這種結構性的變化體現在今天的方方面面,地方政府積極購買輿情恰恰也是其中一例。故而,政府購買輿情公共服務,輿情市場規模不斷擴大,我們應當相信,這一良性循環,必然促進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。  (原標題:[社論]網絡社會崛起,輿情市場規模必然升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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